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将通过19个专项行动分阶段推进我市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争取到2015年底,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依法执政水平、立法质量、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司法公信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市民法律素养等有明显提升。
第一个阶段时间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将集中开展7个专项行动,包括: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法规实施专项行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专项行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专项行动,前海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速专项行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市民法治素养大提升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将通过分级分类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提升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此外,还将选择一批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法规,加强法规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帮助、督促法规实施单位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方案》提出,我市将探索建立审判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制度,争取跨行政区域设立法院;探索建立多渠道的法官遴选机制,打通法官与其他职业流转的通道,吸纳优秀律师等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法官队伍。
在2014年7月到12月的第二阶段专项行动中,还将开展政府信息透明度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推进财政预算、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公报、网络、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适时公布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建立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打通信息“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