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成都仲裁委员会举办2026年度第一次新任独任仲裁员专题培训。四川良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仲调委副主任蒲杰博士受邀,以“高效驾驭庭审与撰写高质量裁决”为题,为全体新任独任仲裁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专题授课。

培训紧紧围绕仲裁员的职业素养、庭前准备、庭审驾驭、案件评议、裁决书写作及机构协作六大模块展开,既有理论高度又充满实践智慧,对新任仲裁员快速进入角色、规范履职具有重要的指引价值。
蒲杰博士首先强调,商事仲裁员应当从“静态美”与“语言美”入手塑造专业形象。他提出,仲裁员开庭应着正装,衬衣、西裤、皮鞋是标配,切忌穿着T恤、短裤、运动鞋等休闲服饰;同时应保持仪表整洁、语言温和规范,以专业、简洁、富有技巧的审理语言营造友好而不失严肃的庭审氛围。“专业+效率是仲裁的生命”,他提醒新任仲裁员,接受选定或指定后,必须保证办案时间,对不熟悉的专业领域要善于学习,切忌不懂装懂,尽快掌握《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关于管辖、合并审理、追加当事人、信息披露、举证期限、简易程序、合议机制及裁决终局性等核心要点。
在庭前准备与庭审驾驭环节,蒲杰博士结合大量真实案例,传授了极具操作性的方法。他指出,仲裁员需要提前研读案件材料,预判争议焦点,对复杂案件制定庭审提纲;注意引导当事人固定仲裁请求并审查其可执行性,对于主位和备位请求应予准许但谨慎裁决;详细讲解了举证、质证、辩论与提问的技巧,倡导在简单案件中采用询问式或提问式审理,将质证与辩论一体化,充分体现仲裁的灵活高效;他还特别阐释了对鉴定意见的审查方法、逾期反请求的处理原则、办案费补偿的裁量因素,以及首仲主导、边裁补阙的庭审分工合作机制。
关于案件评议,蒲杰博士指出,一般案件可当庭合议,复杂案件则由首席仲裁员提前梳理事实、提出初步意见后再集中讨论;发言顺序上应让边裁先发表意见,避免首席过早定调影响独立判断;在仲裁费负担上,应结合当事人参与程序的诚信程度灵活裁量,胜诉方未必完全免除费用;他还就先行裁决的适用条件进行了剖析,强调仲裁员须秉持人文情怀,在部分事实已查清时及时保护申请人权利,同时避免因事实未明而冒进裁决。
裁决书的撰写是仲裁员业务能力的集中体现。蒲杰博士从文字表达和说理逻辑两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裁决书应文字通顺、逻辑自洽,进而追求精练严密、说理透彻。他通过承办建工纠纷仲裁案件的具体写法,展示了如何科学引用合同条文、分类叙述复杂事实、分层分支论证争议焦点;特别强调合同效力必须强制审查,案件事实部分未认定的事实不能作为仲裁庭意见的依据。针对法律适用,他辨析了“根据”“依据”“参照”等措辞的差异,指出仲裁裁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更应注重“公平合理”原则,不宜机械套用法院判决模式或简单参照司法解释,例如在违约金调整问题上就应审慎维护商业诚信。
最后,蒲杰博士着重阐述了仲裁员与仲裁机构、秘书团队协同配合的重要性。他指出,仲裁员是程序决策和最终责任人,秘书是程序执行者,仲裁员应主动与秘书沟通审理计划,及时弥补程序疏漏,并虚心听取秘书对裁决稿的阅稿意见;核阅环节是对仲裁程序合法性和裁决质量的最后把控,必须保持高度谨慎,确保每一份裁决经得起检验。
整场培训内容翔实、紧贴实务,既有规则重难点的细致解读,又有大量一手办案经验的倾囊相授。参训的新任独任仲裁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深化了自身对仲裁职业的认知,提供了驾驭庭审和制作裁决的具体方法,今后将把所学运用到仲裁实践中,努力做一名让当事人信赖、让仲裁机构放心的优秀仲裁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