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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精选案例最高院案例:父母欠债能否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债务人以其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可被纳入被执行范围。是否被纳入执行范围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1. 债务人是否在存在欠款的情况下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
2. 在能够确定购房款实际出资人不是登记权利人时,要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房屋的归属。按照常理推断,未成年子女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购房款来源系父母。因此,债务人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从而纳入被执行范围。...
最高院案例:工程结算单双方签字后无证据否定其真实性的情况下,法院不准许鉴定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或者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法院不应再就工程价款委托鉴定。...
发布日期:2018-05-14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而订立的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即将其所有的集体土地出租给他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应当认定无效。...
发布日期:2018-05-12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案外人请求确认其系实际股权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审查
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在一个案件中合并审理,系审理大多数民事案件的一般性规则,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程序为特殊性规则。无论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审查实体权利的归属和性质,都是判断能否排除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理,且一并作出裁判。...
发布日期:2018-05-12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案外人能否以离婚协议排除对房屋的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约定诉争房产归案外人所有,案外人享有的是将诉争房产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请求权。从成立时间上看,该请求权要早于本案当事人之间形成的金钱债权。从内容上看,当事人的债权为金钱债权,并未指向特定的财产。从性质上看,在本案金钱债权债务发生之时,诉争房屋实质上已经因离婚协议的约定而不再成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从发生的根源上看,离婚协议中约定诉争房产归案外人所有,该房产具有为案外人提供生活保障的功能,与金钱债权相比,在伦理上具有一定的优先性。综上所述,案外人依据离婚协议对诉争房产所享有的权利应当能够阻...
发布日期:2018-05-12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公司对外担保合同不因违反对内程序规定而无效
【裁判要旨】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属于公司对内的程序性规定,其并未规定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对此负有审查义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否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不影响其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从维护交易安全角度考虑,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应当不受其内部程序性规定的约束。...
【执行异议之诉裁判规则之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是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裁判要旨】
1.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是认定案外人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前提;
2、全款(或剩余款项交付执行)、合法占有、对未过户没有过错是认定案外人案外人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关键。...
【执行异议之诉裁判规则之一】案外人在执行异议之诉中请求确认实际股东身份应予审查
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在一个案件中合并审理,系审理大多数民事案件的一般性规则,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程序为特殊性规则。无论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审查实体权利的归属和性质,都是判断能否排除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理,且一并作出裁判。...
发布日期:2018-05-07阅读全文






